標題橫幅_0-1_標準版.png

*極短篇
*本篇為TiT獨白
*16/03/27 部分重新撰寫過
 
 
 
 
 
 
 

 

 

《賭徒》
:: TiT ::
 
 
  他有點忘了這是第幾次的實驗。由於實驗藥劑的副作用因素,這讓他意識偶爾會陷入恍惚放空的狀態,不過因為他有著每次實驗後會記錄過程的習慣,所以這個問題並沒真的困擾著他。
 
  「哼,是最近研究作太兇了嗎?」拿著鏡子,TiT翻看著自己似乎偏紅的左眼,思索著是否該去床上小睡一下。但當他望向一旁跑著數據的螢幕、與寫滿數學計算公式的黑板,TiT放下了鏡子。
 
  只要實驗成功,想睡多久都可以,也不會再被惡夢纏上。
 
  輕撫著螢幕,TiT眼簾低垂深思著,螢幕光與數字倒映在無生氣、如枯井般淒涼的眼中。本該與大部分孩子一樣與家人生活的童年,在一場屠殺下成了團不停流淌膿汁、發臭、扭曲醜陋的夢魘,那些恐怖的片段徘徊在他每晚的夢裡,像影子一樣甩不掉也掩蓋不了。
  他把希望放在這些實驗上,認為只要能挽救過去、阻止悲劇發生,他便能從這些痛苦中解放,而一切都會像童話故事書一樣,有個所謂完美的快樂結局。
 
  脫下實驗袍,TiT拿起放置在實驗檯面架上的試管型針筒,然後走向房間後面放置著攝影機、較為空曠的區域。開啟後方的儀器讓它們暖機的同時,TiT開始檢查起錄影功能與麥克風收音正常與否。
 
  「測試、測試……」試音的同時,TiT拉了拉散亂一地、如盤縱交錯樹根的電線。待一切都備妥後,TiT拿起剛才拿來的試管型針筒、一邊把袖子捲起一邊機械式的報出實驗代號、時間日期與當前生理狀況等各項數值。
 
  或許是累計了無數次大大小小的實驗紀錄,即使自己腦子也記不太清楚,但嘴巴總是會自動的報出正確的代號──就像是個機械裝置。
 
  對於發現自己情緒表現有些麻木的TiT選擇了忽視。現在他會接觸到的只有機械、而機械又不會對於人類的情感付出有所回應,他認為這樣的變化對生活上並無過多的影響。
 
  關於記錄這件事,與其說是要當做往後的實驗參考,倒不如說是在留下自己存在的證明。聽起來有些悲哀,但從牢籠逃走後,對他人無法信任的TiT便一直過著封閉的孤單生活,陪伴自己的除了沉重冰冷的機械外沒別的了。
  要是哪天意外死了卻沒留下任何東西,屍體腐爛發臭任由時間支解殆盡後,他就真的消失了。像沒出生過、不存在於任何人腦中,就這樣從時間的洪流中消失了──曾經存在卻被當成幻覺,這是多麼令人恐懼的事!
 
  於是他近乎病態的紀錄著,不管實驗規模多小。
 
  但偶爾的,他會想著這些紀錄是否會有出現在他人目光下的機會。當他望著研究室內的機械設備,常有這是個鋼鐵的世界,只有自己像誤闖、以血肉之軀這樣格格不入的樣貌活著的錯覺。
 
  TiT心裡很清楚這是一場用生命當籌碼的賭局,成功就能拿回本該屬於自己的東西,反之最糟情況就是繳出自己的生命,遊戲結束。
 
  拔開針筒的蓋子,TiT看著遍佈針痕的手臂、繼續向麥克風報出目前進度,深吸一口氣後便將針扎入。看著淺紫色液體流入,TiT開始計時準備定時報告狀態。
 
  「呃……嗯唔……」注射後大約才剛過一分多,TiT開始感受到了彷彿焰火纏身的灼燒感。
 
  他流了滿身汗,身體也不受控制的癱軟抽蓄著。擔心自己可能會在過程中意外咬斷舌,TiT連忙將預備好的木棍咬入嘴,持續承受實驗藥劑帶來的副作用。
 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,但疼痛並沒隨著時間一同消散,反是加劇。
 
  因無法忍受,TiT摔下了椅子,在地上扭動著身軀,像溺水抓不到飄浮物的人、或者是燒鐵上的蛆蟲,不停掙扎、尋找一絲生存的機會。
 
  好痛啊!好痛啊!好痛啊!好痛啊啊啊啊──
 
  淚濕臉龐,TiT開了口想放聲哀嚎卻發不出半點聲音。眼前發黑、呼吸困難的幾近窒息,四肢百骸如著火般發疼,內臟則像被火焚燒逐漸熔毀於體內的痛苦。
 
  TiT被像靈魂遭撕扯的劇痛持續折磨著,最後因超出人體所能忍受的範圍而昏死了過去。血管浮現表面,帶著變異的紫走過全身。
 
  這場賭局依舊未完。
 
 
 

 

 
其實這篇設定跟本篇是相連的
因為本篇後面出現的只會是已經二轉的DE
所以算有點補充本篇DE在一轉時期發生的事這樣
另外這篇初稿出現的時間實際上比本篇還早(因為是韓版DE剛公開沒多久就出現的(汗
 
基本上這篇應該會在本篇到MMLP部分時才丟
不過看在賭徒這篇躺在資料夾裡這麼久又沒什麼捏後面劇情
所以就寫完先放了
 
一開始因為只是要把這篇當成是一個開端
於是初稿時就沒打算寫長,最後就是11XX字的極短篇了這樣
至於啥時會寫到VCDE本篇嘛.....這是個豪棒棒的問題啊(ㄍ
 
 
*16/03/27 稍微重寫了比較不順的部分(淦
 
 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eroLnu 的頭像
    eroLnu

    POTATO✥WAREHOUSE

    eroLn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